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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委部门职责
发布时间:2019-10-25 20:42
院团委在上级团组织和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负责全院团的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,各团总支、团支部工作的指导、检查和考核。
二、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、管理和党员发展的推优工作,承办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。
三、负责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社会工作奖等评选工作。
四、负责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管理。
五、负责非教学专业类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。
六、负责管理院广播台的宣传管理。
七、指导院学生会的工作。
八、负责管理学生社团。
九、服务青年教职工成长成才。
十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