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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部部门职责
发布时间:2019-11-21 19:01
学科建设工作:主要负责编制学科建设规划;组织制订特色学科建设方案;组织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与评估;组织申报新增各级重点学科;开展学科团队建设;组织研究生导师遴选、培训与考核;组织实施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等。
招生工作:主要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;编制各类各层次研究生招生计划;编制、发布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;组织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工作;组织接收推荐免试生;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;审核报考信息;制定招生复试方案;组织复试、政审;上报录取数据;制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;管理学生档案等。
培养工作:主要负责制(修)订研究生培养方案;下达课程教学计划与任务安排;组织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方案与选课;组织行业实习实践;组织课程与教材建设;组织教育教学改革;实施教学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;组织考务管理与成绩管理;管理教学工作量;管理学籍学历等。
学位工作:主要负责制订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及工作办法;学位论文开题、中期、答辩各环节的过程管理;学位论文评审与学术不端检测;监督学位论文质量;学位授予管理;评选优秀论文等。
学生工作:主要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党建工作的规划与指导;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队伍建设;奖助贷资助体系建设与评奖评优;组织开展“三助一辅”工作;组织研究生大型活动;研究生心理状况跟踪与协同干预;就业指导与质量跟踪管理;协同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。